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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个人住房信息采集交给地方政府有可能失真

2013年06月24日 10:45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住建部已经与40个首批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城市签订了“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包括,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亦不拥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城市对保密、敏感的信息可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住建部还表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或行政执法证据。 (6月23日《长江商报》)

  这或许是住建部就住房联网问题的再一次让步。其实,原因不外乎一个,在“房叔”、“房婶”层出不穷的网络语境中,阻挠者所忧之处就是不符合购买能力的房产曝光。住房信息联网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反腐功能或落空。“安全协议”下的住房联网还有多大意义?

  住建部不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侧重点不应放在“房子反腐”上,而在住房的宏观分析和宏观政策上。但是,当住建部将本属于自己的一把钥匙交给地方政府后,并且允许城市对保密、敏感的信息进行处理,就几乎失去了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控制权。何谓保密信息?何谓敏感信息?这是一组很难划清界限的概念。由此将导致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诸多信息是加密的,并影响到全国住房信息数据真实与否。譬如,产权人姓名若隐匿的话,不会反映出住房方面的贫富差距,能够有的仅仅是目前已知的平均住房面积数。数据失真的信息系统,对住房宏观分析的意义锐减。更甚者,一些房产信息有意“漏登”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即使“漏登”也无从查起。

  按计划,明年6月底我国将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其中关于个人房产的登记,是其中必要内容之一。也就是说,一个真实、全面的个人房产信息登记,是迟早的事。如果现在将个人住房信息采集范围的权限全部下放给地方,出现部分信息失真,那么,不动产统一登记之日显然就要做重复工作,从而造成行政资源的重复浪费。所以,即使在全国住房联网中剔除反腐功能,但从为不动产登记铺路的角度看,住房信息哪些可以登、哪些不可以登,哪些应该显示、哪些不能够显示,以及房产登记的覆盖面,也不能完全交给地方政府说了算。(燕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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