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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发微博微信致股价异动 证监会首次表态将查处

2013年06月24日 15:40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后,上市公司的老总等如果在微博上谈论“股事”而导致股价异动,将会被证监会查处。

  近两年,不少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相关交易人员在微博、微信中开谈“股事”,有意无意透露消息,造成股价波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具有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已经成为传播上市公司信息的重要途径。社交媒体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伴生发布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传播谣言等违规现象。据了解,自微博出现以来,习惯在微博上与网民互动的潘石屹、史玉柱等上市公司老总,常因“语出惊人”,造成不少上市公司股价异动:2012年10月23日,潘石屹就在其个人微博上称,江河幕墙中标上海SOHO某项目幕墙招标,而大盘尚在正常交易中,江河幕墙的股价在短短7分钟后便急速拉升近2%;2011年8月24日,史玉柱发布微博透露“中国人寿看好银行股并有意增持民生银行”的消息,第二天,银行股集体发威。史玉柱有份参股的民生银行和华夏银行分别上涨6.47%和7.2%。

  证监会表示,社交媒体发布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应遵守证券法规定。昨天,证监会首次针对微博微信等新兴社交媒体中传播的信息表态,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社交媒体发布、传播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导致股价异常波动,证交所将依法核查是否涉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等。 (记者 许超声)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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