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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系列环境违法问题

2013年06月27日 21: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兰州6月27日电 (记者 冯志军)6月26日开始,甘肃官方依照“省级督察、市县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机制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

  日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称,此次行动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严格环境执法为手段,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环保专项行动将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持续加大涉重金属排放和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提升行业生产及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内容包括: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回头看”活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排查医药制造企业,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督管理台账;深入整治医药制造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称此次环保专项行动将“强化责任追究”。根据要求,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纪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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