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两部委公布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文)(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7月01日 12: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1项)

  外交部门

  1、代发电报费

  教育部门

  2、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行管理)

  公安部门

  3、菲律宾船员检查费

  司法部门

  4、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

  5、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年检费

  6、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

  交通运输部门

  7、船舶证明签证费

  8、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9、油污水化验费

  10、海事调解费

  11、浮油回收费

  12、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13、电子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费

  14、无线电设备检测费

  水利部门

  15、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资金由占用者依法支付给相关部门,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农业部门

  16、海事调解费

  商务部门

  17、装船证费

  18、手工制品证书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9、企业年度检验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20、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

  22、计量授权证书费

  23、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费

  林业部门

  24、绿化费

  25、林地补偿费(林地补偿资金由征占用林地单位按规定支付给被征占用林地单位和个人,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统计部门

  26、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

  烟草部门

  27、烟草制品及原辅材料检验费

  档案部门

  28、利用档案收费

  保密部门

  29、保密证表包装材料费

  贸促会

  30、ATA单证册收费

  中国文联

  31、摄影师预备资格考试费

【编辑:刘羡】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