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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领导运用法治思维等能力纳干部考核

2013年07月02日 20:1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2日表示,各地各部门普法办要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纳入干部考核任用体系之中,促使法治思维和方式成为领导干部惯性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张苏军是在2日下午举办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首发式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指出,领导干部历来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六五”普法又进一步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因此,各地各部门普法办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习作为学习型政党、学习型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课程,作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基本内容,使之常态化、规范化。要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一系列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通报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继续广泛开展和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切实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张苏军说,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不断丰富载体和方法,充分发挥普法网站、网页、博客、微博等新兴传媒作用,开办宣讲活动专题、专区、论坛等,组织网上学习讨论活动,使学习宣讲活动更加便捷有效。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由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共同监制、法律出版社出版,将免费发放到地方和行业部门学习使用。(崔清新、翟玉珠)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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