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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委:中国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2013年07月03日 14: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7月3日电 (记者 张希敏)中国老龄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3日在北京说,到2012年底,中国所有地区都建立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标志着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了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体系框架。

  李立国在于北京召开的“2013年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上说,目前中国2.05亿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10%,月人均达1721元人民币;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享受低保的老年人达2354万,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

  此外,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131亿元,用于包括困难老年人在内的困难民众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对西部和中部地区的补助比例分别提高至65%和55%。

  他说,中国积极推行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达到1.17亿人。各地积极实施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标准和待遇,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障进一步改善。

  同时,截至2012年底,各地已建成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各类老年服务机构4.4万个,拥有床位416.5万张,比上年增长12.8%。已有22个省(区、市)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李立国表示,按照《老年法》规定和相关“十二五”规划要求,今后几年老龄工作任务非常艰巨,首先是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一要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二要加快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三要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四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关键领域的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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