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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3762个

2013年07月04日 17: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7月4日电 (记者 张希敏)民政部部长李立国4日在北京指出,目前中国共设有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3762个,其中建有烈士纪念设施1.3万座,烈士墓15万座。

  民政部今天召开全国烈士纪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立国在讲话中作上述表述。

  李立国说,中国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烈士纪念工作,国家先后两次修订《烈士褒扬条例》,三次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继出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烈士安葬和烈属抚恤、医疗、供养、入学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建立了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四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体系。2011到2014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累计投入近百亿元人民币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

  他说,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已完成40.8万座散葬烈士墓的抢救保护,占普查总量61.5万座的66%;完成5095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占普查总量1.2万处的44%。

  同时,中国有一定数量的烈士安葬在朝鲜、越南、老挝、坦桑尼亚等多个国家,建有烈士陵园、纪念碑塔堂馆、纪念雕塑等纪念设施100余处,这些设施是传承中外友谊的重要历史见证。

  李立国要求,涉及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省份和相关部门,要按中央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修缮保护工程。同时要统筹做好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每一处烈士纪念设施、每一座烈士墓都能得到有效保护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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