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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应学会用群众语言“征求意见”

2013年07月11日 13:5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自去年11月份东莞市政府官网公告栏上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设置了反映民意的通道以来,15份最终被通过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一份意见稿的投票人数超过1,也无一人在上面反馈意见。(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纵观这15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涵盖范围囊括入学、节约用水、法律援助、公共租赁住房、医疗保险等诸多民生领域。按照常理,这些关乎自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民众关注热情必然不低。其酝酿过程,也必然伴随着民意的争锋。但让人意外的是,东莞市征求民意的结果,却是所谓的“零意见”。

  根据东莞法制局的解释,出现这种情况,源自民众对公共事务缺少热情。为了佐证这种说法,该局还搬出了早前的水价听证会作为例证。但从报道来看,东莞市民并非缺少热情,而是缺乏对公共事务背景知识的了解。须知,一份规范性文件动辄数千言,如果此前没有一点儿政策背景普及,普通民众难以看清这云山雾罩的文件与切身利益的关联。

  因而,这种官网上的“零意见”,并不等同于现实中民众无意见。若将“零意见”视为民意的真实表达,则有碍于规范性文件真正契合东莞市情,进而影响当地相应社会问题的解决。

  与其抱怨民众参与热情不高,民众对公共事务没兴趣,还不如沉下心来,认认真真改掉形式主义的毛病,用老百姓看得懂的话、看得到的意见反馈来鼓励民众参政的信心。(河南 杨兴东)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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