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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交易场所可开展7年期记账式国债预发行交易

2013年07月16日 0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7年期国债开展预发行试点的通知》。根据《通知》,交易场所可开展7年期记账式国债预发行交易。

  《通知》表示,为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财库〔2013〕28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经研究,决定将7年期记账式国债作为首批开展预发行试点的券种。交易场所符合《试点通知》规定后即可开展7年期记账式国债预发行交易。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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