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西省督查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吃空饷

2013年07月17日 17:07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对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7月16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从本月起至11月,我省再查“吃空饷”,督查范围是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

  7月至9月,要求各级各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执行工资政策制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10月下旬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这次督查,是去年治理“吃空饷”的延续。

  我省明确要求,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除中央、省要求的政策性安置外,不得超编制、超计划选调和招考录用工作人员,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安置和调入工勤人员。对突破编制、突破增人计划、自行增加人员的单位,或没有按规定进行考录、招聘、调任的工作人员,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将一律不审批工资。要加强动态管理,在职人员培训学习、退休、请假、受党政纪律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等,均有明确的工资规定,严禁在政策规定外发放工资或超额领取工资。

  此次督查的内容还包括:到龄离岗不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调离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调入、调出单位重复领取工资;已故人员延期领取工资、离退休费;未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编(职)不在岗人员、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等。 (记者 杨文)

【编辑:吴涛】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