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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审查放开属误读 文化产业融合政策支持或强化

2013年07月18日 09: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方案落定

  文化产业融合政策支持有望强化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方案终于落定。7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其中,“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被部分媒体解读为电影审查制度开始放开的信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人士表示,该政策并非新政,电影审查放开属误读。

  在机构设置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强了产业融合、新兴业态的管理力度,推动数字出版、三网融合、新媒体、文化与科技融合等方面的发展。业内人士表示,产业融合、新兴业态的政策支持有望强化。

  电影审查放开属误读

  1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方案正式公布,其中“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受到高度关注。不少网站均以“电影审查松绑”为题报道该事件,微博上也热议电影审查放开的话题。

  中国证券报记者第一时间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求证,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是老政策,现在只不过是重申政策而已。电影审查制度目前没有变化。网上的相关报道是断章取义,误导公众。

  “请注意是剧本审查取消,这个在电影局的行政管理上早就按此执行。只要电影拍摄机构向电影局提交2000字的剧本梗概即可拿到拍摄许可证。”上述人士强调,不存在审查剧本一说,“电影拍摄完毕后的成品是要送到电影局审查的。这点没有改变。”

  此外,何为“一般题材”,不少人对此概念并不清晰。上述人士指出,一般题材是指不违反《电影管理条例》里面影片类型禁止条款,也就是说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宗教、外交政策等的题材都是一般题材。

  不过,此前电影剧本的梗概是电影局内部掌握,不进行公开公示。如今,三定方案中明确提出“实行梗概公示”。上述人士有些疑惑:“梗概若网上公示的话,会出现原创作者的创意被别人抄袭,著作权遭到侵犯的可能。以何种方式公示最妥当,这个问题还需研究。”

  产业融合有望提速

  在机构设置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强了产业融合、新兴业态的管理力度,推动数字出版、三网融合、新媒体、文化与科技融合方面的发展。

  三定方案中提出,取消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批,且明确提出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中广互联CEO曾会明表示,在2013年初组建方案宣布获批之后,国家广电网络公司的组建工作又渐渐沉寂,此次三定方案的出台意味着合并后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的确定,接下来将是国网公司领导班子的确认,进而推进国网公司的组建。

  一位传媒分析师则表示,目前各地方广电公司上市融资须经过中宣部及广电总局的审批,此次取消股权性融资审批,意味着地方广电公司上市之路的开放。

  曾会明表示,从扩大产业体量、增强公司治理能力的角度看,地方广电公司的上市有利于行业整体发展,而对国网公司组建造成何种影响,还需持续观望。

  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认为,要想真正推动三网融合的全面铺开、真正提升有线行业的竞争力,并且快速推动未来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成立,还需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信部两大部委旗下的相关部门能够出台具体详尽的实施方案。

  此外,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立数字出版司,旨在加强数字出版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出版发行》杂志总编辑庞沁文表示,出版业数字化转型需要政策引导,今后总局在这方面将会加大支持力度与范围。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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