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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需形成长效机制

2013年07月18日 2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7月18日电 (李晓琳 赵静)18日,在国家民政部和云南省政府共同主办的“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和学者对云南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这一新型工作方式提出建议。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指政府将原来由自己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接,是一种“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云南省防艾局从2012年开始,为了填补国际资金撤出中国艾滋病防治领域这一块的空白,云南政府也开始试水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拿出政府财政拨付的100万资金做现行试点,探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模式。

  面对云南政府已经形成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表示,“云南还需要加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建设,形成规范化长效机制”。

  虽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这一新型工作方式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得以实践,但参与此次座谈会的许多专家学者还是提出了该方式存在的问题和制度上的种种障碍。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针对现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存在的问题为云南提供建议,“政府应该和社会组织应该建立平等的合作关系,目前政府购买服务还存在决策主观随意、操作不够透明等问题,很多相关制度亟待完善,政府还要下更多的功夫”。

  有的专家人认为政府购买服务也应该理性对待,有所侧重。“政府购买服务,也不是什么服务都‘买’,而是要突出重点,例如像养老等问题”,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表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马庆钰也认为,“购买服务应该谨慎对待,对于花钱购买服务,不仅要考虑预算,对于买什么也要有清晰的目标”。

  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汪文斌在谈到政府购买服务时持乐观态度,他认为没有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就没有用。只要是政府可以购买的服务,都应该去“买”。他形象地比喻,“政府是水,社会组织是渠,有水无渠水乱流,无水有渠渠无用,最好的就是做到水到渠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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