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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会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芦山灾区信贷优惠

2013年07月30日 17: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日消息,日前央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的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区的信贷投放,引导各类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意见》要求抓紧恢复灾区金融服务功能。引导投资者采取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交易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结算公司、开户代理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等单位适当减免灾区证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卡挂失与补办、证券查询等涉及的相关费用。保险机构积极主动为受灾群众提供便捷的保险理赔服务。适当减免保险客户延迟报案、保单补发等相关费用。

  《意见》要求保障支付清算、国库、证券交易和邮政汇兑等系统安全运营。保证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加强灾区现金调拨和供应。各金融机构从人民银行发行库提取现金不受次数限制。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

  《意见》还要求做好受灾群众金融权益确认工作,确保客户信息安全。为遇难者亲属办理遗产继承、财产代管、保险理赔等提供周到、便利、快捷的各项金融服务。

    信贷投放方面,对灾区实施倾斜和优惠的信贷政策。对灾区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在现行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重点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农房重建。对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倾斜的准备金政策,下调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适当调整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宏观审慎政策参数,支持增加灾区恢复重建的信贷投放。

    信贷结构方面,着重加强对灾区重点基础设施、中小企业、“三农”和因灾失业人员等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坚持市场化运作和风险可控原则下,对灾后重建中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灾区支柱产业以及水、电、道路、通讯、学校、医院等有收入来源的受损公共设施修复的贷款需求及时给予必要支持。积极发展适合灾区农村特点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面向灾区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对灾区实行住房信贷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用于农民重建和修复因灾损毁住房。对于有地方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提供全额担保以及借款人提供完全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质物的农房重建贷款,其贷款利率下限可按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执行。

    《意见》要求发挥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功能,引导各类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支持灾区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市场募集灾后重建资金。支持灾区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和重建发展,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参与灾后重建。

    《意见》还要求做好灾后风险的防范处置。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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