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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审批提速遭遇法律法规之困

2013年08月23日 22:0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从立项到拿到施工许可证,一共花掉了天天上路集团项目拓展部经理姚旭东半年时间。这是姚旭东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设汽车4S店需要的时间。而如果没有当地行政审批的提速,这个过程过去要一年多。

  天天上路集团是一家专营汽车4S店的企业,不断选址、拓展新项目是姚旭东的一项重要工作。

  然而姚旭东也发现,行政审批提速,显然还有不少工作要做。以新店选址为例,分别需由当地交通部门做交通影响评估、交警部门做交通安全评估,但两个部门都认为对方是前置,企业评估报告只能拖着。

  随着行政审批“瘦身”改革的推进,在中国企业界,开办企业的审批流程极大地提高了,但一些行政体制深层顽疾似乎仍然难以逾越。

  从今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启动新一轮简政放权工作,到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新一届中国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心让人印象深刻。

  浙江、天津、上海、广东等沿海地区,已经在本轮行政审批“瘦身”上先行先试,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实施“代办制”,取消相关事项、减少合并机构与人员,正让许多企业在兴办企业时感到越来越轻松。

  在浙江义乌市、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都设有“联合受理窗口”。据工作人员介绍,以新公司设立为例,过去要跑工商、国税、地税等五六个窗口,现在只需到工商窗口,资料通过OA系统上传,多部门同步在线审核,最后打印出相关证照到联合受理窗口。

  即使如此,不少从事这项改革的官员感到,改革正在遭遇法律法规、体制制度等“天花板”。

  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姚作汀认为,许多部门法律规章都涉及审批内容,而省一级没有调整国家法律法规的权限。

  行政审批事项“压无可压、缩无再缩”已经成为许多改革先行省份遇到的问题。济宁市是山东省内最早建立行政审批中心的地方之一,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丁冲说,目前,行政审批事项只有214项,已到了再减少就得变更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度了。

  法律法规之困还体现在部门“打架”方面。在宁波市,以建筑类项目能评为例,国家发改委要求必须在项目核准阶段完成,而浙江省建设厅要求建筑类项目能评要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最后受影响的还是企业。

  社会中介组织的审批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浙江省台州市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官员陈章永说,从当地许多企业项目政府行政审批流程看,大多数可在28-40天完成,然而企业反映项目全流程审批还需半年时间。他调查发现,大约5个月的时间被环评、能评等中介环节占用。

  “这些中介组织不少都是从当初的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与部门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政事不分、政会不分的结果。”内蒙古一位官员说。

  有关人士认为,在既定的制度、法律环境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加之相关部门从自身利益的考虑,当前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如果要有大的突破,必须从法制上完善审批权力、审批事项退出机制。

  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吴锦良认为,应该由各级法制办利用适当的时机对部门法律规章进行梳理,不必要的权力可通过人大依照法律程序取消。

  在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明确要求已取消的权限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防止“割韭菜”现象。(记者 李亚彪、于嘉)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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