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西治理“红包”歪风 主动上交可从轻处分

2013年08月31日 15:4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9月1日至11月30日,江西将在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专项治理活动。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为:江西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内容为: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

  据了解,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将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西省纪委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江西省纪委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记者 胡锦武)

【编辑:张培坚】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