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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房叔”涉嫌受贿275万一审获刑11年6个月

2013年09月12日 09: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法官:的确无证据链能证明房叔22套房受贿所得

  中新网9月12日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番禺“房叔”蔡彬涉嫌受贿一案今天上午9时30分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房叔”因受贿275万被判刑11年半,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

  据悉,2012年10月8日,一条网传消息引发全国关注。由于被曝拥有20多套房产,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的蔡彬一夜“走红”,并被网友冠以“房叔”称号。两天后,市纪委证实,蔡彬家庭房产数量与网帖所列基本一致,但仅申报了两套。随后,“房叔”案进入司法程序。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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