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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四风” 以案明纪才能警钟长鸣

2013年09月12日 16:4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四川省纪委日前对外通报了四起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违规购置办公用房、大办宴席收取礼金、公款旅游、“吃拿卡要”等饱受社会诟病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一出,群众拍手叫好,肯定当地整治“四风”动真格。更重要的是,以案明纪还给更多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通过查处和通报典型的方式,可起到很好的警示效果。然而,刚开始通报典型案件时,基层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内部通报就好,对外公开不是岂在自揭家丑”“通报多了反而损害干部形象”……实际上,部分地方干部的“担心”不仅是多余的,更是不对的。解决“四风”问题就要敢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如果连公开通报都缺乏勇气,都要顾及个别地方或干部“颜面”的话,就更谈不上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了。

  此次曝光的几个典型案例,有的线索来自于百姓举报,如荥经县委书记蔡中违规决定购置办公用房一案。从案情分析,更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个别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确实存在突出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这类典型案件的查处进展,不仅能彰显当地解决“四风”问题的决心,避免百姓产生“严查严处‘走形式’”的疑虑,更能以案为鉴,为广大党员干部查找自身问题、转变作风找准方向。

  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监督是最好的“保护伞”。在解决“四风”问题时,不仅要及时让百姓知晓整治查处的最新进展,更要扩大百姓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如果各地各部门勇于直面问题,每一名党员干部只要坚持以案明纪、严于律己,那么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的公开通报就会越来越少,党心民心也会越走越近。(记者叶建平)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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