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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频陷垄断窝案 不具定价权却成“二政府”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23日 08:29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霸道”行业协会:政府老大我老二

  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公布了12起垄断协议案件,其中9起是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罚令不断升级,行业协会频陷垄断“窝案”——

  从出台“新书销售不得低于8.5折”的新华书店协会,到强售车险的保险协会、集体涨价的方便面协会,行业协会保价现象频发。不具定价权的协会为何沦为“二政府”?怎样修补制度短板,才能防止滋生新的垄断温床?

  垄断“窝案”:行业协会成市场阻力

  因多次组织商定黄金“协会价”,近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老凤祥等5家金店被罚1059.37万元。其中,行业协会被认定在达成、实施垄断中起主导作用,按反垄断法被处最高罚额50万元。

  在上海黄金垄断案中扮演主导角色的行业协会,并非是协会卷入价格垄断的第一例。

  “协会垄断案”地跨江苏、江西、湖南、辽宁、河南、浙江、四川、云南等省份,涉及建材、工程检测、二手车、保险、旅游、供气等行业。仅在湖南一省,就有永州、郴州、常德、张家界四市的保险协会上榜,协会垄断已呈“窝案”之势。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市场营销研究中心主任晁钢令认为,从现有案例看,行业协会已触及串通定价、限制促销、不正当竞争等多种保价行为。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较为突出。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协会正不断催生形形色色的垄断“创新”。2007年,国内方便面企业上演统一调价,最高涨价达40%;2010年,“新书销售不低于8.5折”的规定经三家协会商定出炉;2011年,浙江富阳造纸企业被国家发改委认定串通定价……上述案件背后,都有各类协会的身影。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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