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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方查处139人传播“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

2013年10月08日 08:53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多样化的网络应用发展迅猛,网民群体急剧增长,网上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暴恐犯罪、捏造散布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抬头,对新疆的社会安定团结大局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新形势下网络违法犯罪新特点,我区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涉网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据统计,6月26日至8月31日,我区公安机关查处涉及传播涉稳谣言类违法犯罪人员256人,传播“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139人。行政拘留94人、刑事拘留16人、教育训诫164人。

  9月22日至29日,记者来到喀什、和田、吐鲁番等地区,对案件嫌疑人、办案民警及法律专家进行深入采访,了解案情,分析成因,并探究案件侦办带来的启示。

  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在网上传播蔓延

  9月23日,在喀什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阿某面对记者神情沮丧,几次落泪。他已于今年5月30日被批准逮捕,很快将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阿某是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人,是当地一家小学的教职工。今年5月15日、16日前后,他通过视频编辑软件,编辑合成了4个视频软件,分别上传到其个人网站中,之后又在30个QQ群内发布链接网址。这些视频均宣扬了宗教极端思想。

  阿某和妻子均是小学教职工,月收入7000余元,有一双儿女,居住在200平方米的自建房中,还有100平方米左右的院落。在阿某供职的学校,记者看到了一份喀什市教委对阿某的处理决定书,上面称阿某在某小学任报账员期间有违规行为,数额较大,有悖教师职业道德和财务人员基本素质,并作出“2010年度考核不称职、2010年—2014年不得晋升职称,取消各种评优资格、2011年—2013年不得任教、轮岗为工人职务”处理决定。办案警官介绍,阿某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错误和受到的处理,产生对社会不满情绪,并在网上接触、接受进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

  喀什市公安局民警买合木提·买买提介绍,阿某制作编辑合成的内容反动的视频文件网站点击量1500人次,QQ群传播1.1万余人次。警方在发现线索后立即进行侦办,于5月20日晚将阿某抓获。

  自治区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疆涉网案件多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及无职业人员,通过网络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受众数以万计,现实危害巨大。

  “网上纠合、网下行动的动向明显,从近3年已查获的网上教、学经,组织、策划实施暴恐破坏的案件看,呈多发态势。”该负责人说。

  针对当前形势,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加大了对网络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及谣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9月24日,在和田县,记者采访了利用网盘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犯罪嫌疑人阿某。和田县农民阿某在网盘建立个人空间,上传2GB左右的电子书,其中含有大量民族分裂内容,截至案件告破时,已浏览3万余次,转存600余次,下载1.4万余次。8月19日,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将阿某刑事拘留,现已提请逮捕。

  记者在喀什地区公安局采访时得知,境外“三股势力”通过网络渗透、挑唆、煽动境内群众的行动从未停止,网上传播宗教极端思想言论已对当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影响。一名接受采访的民警认为,网络虚拟社会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网络运营商、宣传、教育、文化、民宗和民政等部门应通力协作。

  自治区公安厅相关部门也建议大力推进网络实名制,加强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完善网站建设和备案管理规范,并加强对网上宗教活动管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传播蔓延。

  重视青少年思想教育引导

  在喀什地区公安局,记者了解到,喀什地区城市家庭宽带用户极速扩大,无线网络基本覆盖全区,互联网接入终端从电脑延伸至手机、平板电脑等无线终端,而青少年成为网络社会的主流群体,在网上,他们接触到宗教极端思想等内容。

  今年7月11日以来,网民“S”在百度网盘空间大量上传涉及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暴恐犯罪活动等内容的音视频文件,截至案件告破,浏览次数已超过5100次,盘内保存238次,下载1201次。

  经民警侦查,网民“S”真实身份为依某,是伽师县的一名高中生。依某交代,在网上上传、传播宗教宣传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和周边朋友的宗教意识。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依某不满18岁,世界观还没有完全成型,对宗教的理解比较模糊,受周围环境和互联网上各种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言论书籍、音视频的影响,对宗教的理解出现了歪曲。因依某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伽师县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不执行的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9月23日,记者见到了在父亲艾某陪同下来到伽师县公安局的依某。依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我认识到自己做错了,谢谢警察叔叔给我宽大的处理,我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一个好大学。”依某说,他想像哥哥那样考到北京的大学,在美丽的首都度过大学时光。“哥哥说北京特别好。”

  父亲艾某是社区工作人员,他对自己疏于对儿子的教育表示自责。“他这个年龄对宗教产生兴趣,作为家长,我应该引导他对宗教有正确认识。”艾某说,自己的家庭一直有着良好的民族团结的传统,他不会允许自己的儿子走上歪路,今后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远离网络上的非法内容。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淳认为,依某在网上的违法行为,并不能因为未成年而免责,而公安机关的处罚,亦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为主的精神。“应该加大对未成年人形成正确‘三观’的引导培育力度。”

  同天下午,记者来到伽师县第二中学,这所学校是民汉合校,初中部有近千名学生,其中700多名学生为少数民族。15岁的初三学生古丽比热·艾斯卡尔家里开通了宽带,她的手机也可以上网。“我们好奇一切,网上有新鲜的东西。父母严格控制上网时间,老师也告诉我们怎样区分网络上的对和错。”

  该校常务副校长杨旭辉说,学校定期给孩子上法制课,除了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内容,也对学生在正确认识宗教、正确使用网络等方面进行引导。“但我们仍担心5+2=0。”他坦率表示,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巨大,5天学校教育的成果很可能被周末家庭及社会生活和网络环境中出现的误导抵消。

  “网络空间内容良莠不齐,我们应该建设好的网站,然后告诉孩子们这是好的。”新疆大学法学院讲师艾尔肯·沙木沙克呼吁建立少数民族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民语网站,倡导依法、文明上网。

  加大普法与民语网站建设力度

  6月27日16时,鄯善县网民艾某对“6·26”暴力恐怖案件进行造谣,夸大事实。随后,鄯善县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给予艾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0年6月,艾某曾因盗窃他人财物被鄯善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9月27日,记者在鄯善县采访了艾某。他说:“当时我在网上发布的内容都是听别人说的,伤亡人数都是我自己编的。我现在知道了,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在和田县阿某利用网盘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案中,阿某也称自己并不知道自己上传的电子书有非法内容,也不知这样做构成犯罪。

  “作为社会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我们根据年龄、阅历、生活经验等社会公认的认知标准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对一件事有正常认知,而不是他本人自称。”徐淳说,世界各国的法律都是自颁布起就对公民生效,懂不懂法、知不知法不能成为不受追究的理由。

  艾尔肯·沙木沙克也表示,不懂法不可免责,而加大普法力度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法律制裁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同时也对尚未发生的违法犯罪形成威慑。”

  法律专家们均认为,在打击网络犯罪和遏制网上非法宗教活动,利用技术、法律、行政多种手段加强对互联网监管的同时,也应加大网络建设力度,让合法、主流、健康的内容占据网络空间,最大限度挤压非法、有害内容的存在空间。

  记者在各地采访时,各地办案民警在具体办案实践中也得出这样的观点。

  和田县公安局民警吉力力·加拉力丁说,在办案中发现,嫌疑人文化程度、辨别是非和认识能力较差,很容易在网络中受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和侵蚀,思想发生变化,从而参与非法传播,走向犯罪。

  喀什市公安局民警买合木提·买买提告诉记者,维吾尔语网站数量虽多,也多为综合类的,但内容单调、雷同,很难满足广大网民的精神、娱乐层面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空间。

  “应该建设导向正确、内容丰富精彩、更新及时的民语网站,建设好网络空间的主流阵地,不给宗教极端思想和谣言传播可乘之机。”艾尔肯·沙木沙克说。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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