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称广州部门晒三公最大进步是公众“看得懂”

2013年10月18日 09:2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2月27日,本报曾发表评论员文章《预算公开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监督》,一方面为广州市财政公开的诸多改革创举鼓与呼,另一方面也希望公开得更加“深入”、“细化”、“有效”,保证公众能够“看得懂”。8个月之后,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直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公开的2012年度“三公”经费部门决算中,我们的“希望”渐成现实,不仅公开范围细化到了“项”级科目,而且还提供了较为详尽的说明和分析。

  近些年,广州市的财政公开步伐始终走在全国前列。2009年,广州市财政局在全国首开部门预算公开的先河,公开了包括部门下属所有单位在内的114个市本级部门预算;今年2月,部门预算率先对于具体的预算安排配以详细说明,并首次单列了“三公”经费预算;今年9月,广州有22个街道公布2011年“三公”经费决算,合并后的18条街道公布2013年部门预算,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三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的城市。财政透明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财政公开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毫无疑问,广州市的财政公开一年比一年有进步,让公众“看得到”的第一目标已经基本达成。

  这一次广州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最大的进步就是公众基本都能“看得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广州市财政局制定了统一的决算范本——首次要求行政经费支出单列,以便公众更全面更准确了解政府部门的运行成本;首次增加“主要事业成效”说明,让公众了解各部门用了公共财政的钱,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有哪些;进一步细化、充实了决算情况说明内容,“三公”经费部分更是要求每个部分都要细化说明,如出国群组和人次等。广州早已告别“一张表格”式财政公开,但是“看不懂”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比如,稍早时候在某区镇街公布的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竟然是“0”,一度被公众和媒体广泛质疑。究其原因,还是对于统计口径理解错误,虽没“公车”却有车补。这就需要自上而下统一公开范本,一方面尽可能详尽细致,满足公众的信息渴求;另一方面尽可能浅显易懂,让公众真正“看得懂”。这既是财政信息公开的目的,也是“阳光财政”努力的方向。

  财政公开的一个基本要求是数据真实有效,但是有的部门有时也会对数据进行“过滤”或“处理”,以至于有的部门数据让公众“信不过”。在让公众“看得到”、“看得懂”的基础上,广州市正在着力解决“信得过”的问题。首先是提前预防,财政公开内容的细致入微和分析比对,让尽可能全面的数据信息暴露于公众面前,数据的真实性首先要接受公众的研判和质疑;其实是事后审查,广州市财政局将对各部门公开的财政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从专业角度保证公布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是惩戒问责,这正是当前比较缺乏和亟待加强的,没有追究机制就会让一些数据“为公开而公开”,甚至准备“内部数据”和“公开数据”两个版本。“看得到”、“看得懂”、“信得过”是财政公开的三个价值目标,任何一个都不可偏废,否则就根本打造不出“阳光财政”来,根本不可能实现纳税人的有效监督。

  昨天是广州市直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公开年度部门决算的日子,我们在再次肯定广州公开进步的同时,也必须看到还有一些部门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这样积弊已久的陋习必须予以克服和纠正,要不然势必会拖累广州“阳光财政”的后腿。势必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南方日报评论员)

【编辑:白琥】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