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反“四风”再曝6案例 今年共120人被处理

2013年10月18日 16: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福州10月18日电 (陈拓)记者18日从福建省纪委获悉,继公开通报第一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再次公开通报6起典型问题。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6月曾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

  此次通报典型包括,漳州市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盛明木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受礼金;泉州市石狮市公安局宝盖镇派出所原教导员卢画映饮酒后驾驶公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今年以来,福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7起,处理1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

  10月14日-15日,福建省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福建省委书记尤权会上指出,要清醒认识“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充分认识中央抓作风、改作风的坚定决心,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福建省纪委通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坚持不足以深化,不深化无以坚持,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聚焦“四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