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重大项目建设先评估气象灾害风险
2013年10月30日 11:20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要先评估气象灾害的风险。昨日,省政府消息,《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我省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公共服务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单位应当一并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项目审核或者核准部门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 究审查时,应当将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内容一并组织审查。
同时,气象灾害防御必须纳入县级以上政府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考核制度,将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地还需要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此外,在社区、学校、广场、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以及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根据需要建立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记者 张小燕)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