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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曝光台”欲成监督利器须常有猛料

2013年10月30日 15:3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纪委等整治机关作风的曝光台前日又“晒”出第五榜。有些现象不能不引起注意,即“屡曝屡犯”。如上班玩网络游戏依然上榜,有的局还两度登榜;个别机关“门难进,事难办”依旧,如四个区县社保中心的电话居然要求114咨询台保密,其余也多为忙音,有的服务窗口排长龙也不增设新人手;暗访人员跟随办事民众前往某劳监部门,接待者竟恶言相向:“是我欠你们的钱吗?”

  应该说,在讲情面的人情社会,设立“曝光台”,将机关作风中的“庸懒散奢”等诸种疮疤揭丑亮相,让人们品头论足,这无疑是对机关工作监督的一大进步,肯定也能起到一定效果。但是,由于曝光台的曝光度以及“晒”出的信息有限,有的还只是模糊“现象”,舆论的关注度以及被曝光者会否出现“审丑疲劳”就难说了。尤其是对被曝光者,如果曝光的只是粗线条的群体轮廓,或现象之后的“背影”,而且,曝光后又无任何跟进举措,曝了也就曝了,那么,会否出现抗药性甚至于“免疫力”,就更难预料了。

  譬如,上班玩网络游戏,虽然每期曝光台都上榜,但前一两次人们还追问一声,何人在玩,结果都称是“司机”,这当然是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司机不开车时,又没事做,不玩游戏做什么?于是,有了司机的大旗掩护,玩游戏恐怕再曝光也没用了。而今,人们可能连追问的兴趣都没了。再如,此前,中纪委以及地方各级都三令五申不得公款送礼,但此次依然曝出某些局和单位用公款买节礼,而且是局长会议拍板,发票上摁着几人的手印,意思明摆着,这是集体决定,是为“公”,不是个人贪了。我们向来是法不责众,一粘上“公”,就更不算问题了。红头文件的禁令尚可设法“绕开红灯走”,曝光台只是点点单位名,亮出没人背书的“现象”,有几个人会重视呢?

  因此,曝光台如果要作为一种长效的监督机制,能够有始有终地发挥作用,那么,在“晒”出五期之后,就应考虑采取令其更为完善和更富实效的举措了。市纪委负责人当初也曾表示,时机成熟时将在更大范围公开曝光,但愿这时机早点“成熟”。而且,有的机关屡屡上榜,是否应追究主官管理失察的责任?有些总是给市民冷脸,或办事难的窗口公职人员,也应考虑调调岗,或降级使用。而更深远的考量则是,要从曝光的现象中找出问题的核心症结,如有的机关总是玩游戏上榜,是否冗员太多,人浮于事,应否减员撤岗?有的机关人难进,脸难看,根子又在哪里?是否主官不力,或权力过大?

  总之,“曝光台”要想真正成为机关监督的利器,就必须常有“坚嘢”猛料,真正揭出疮疤,触到痛处,同时须有疗治的措施,铁面执纪执法,否则,时间久了,曝光台恐将陷入新的形式主义窠臼。(阅尽)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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