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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改公积金提取制度还“互助”本意

2013年11月14日 08:4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中科院研究员汪丽娜认为,越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越难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只能长期闲置在账户里,等待老了退休后提取”。公积金使用范围狭窄,几乎演变为养老金,有“劫贫济富”的嫌疑。(11月12日人民网)

  无论从制度设计的初衷还是实际效果来说,公积金无疑给很多人实现“安居梦”提供了很大帮助。对政府来说,公积金也为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供了资金支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也暴露出一些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之处。首当其冲就是公积金提取难的问题。在大部分城市,公积金提取需要凭购房合同等材料,这也意味着市民要在付了首付之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一些囊中羞涩的老百姓眼巴巴看着账户里的大笔余额不能提取,只能先东拼西凑拿出了首付才能提取,实在不便。另外,比起有能力的购房者,更需制度倾斜的“租房一族”,反而在提取公积金作为房租时有太多限制条件。种种这些不足,都是导致专家认为公积金制度有“劫富济贫”之嫌的直接原因。而在提取难的另一面,公积金却存在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大笔资金只能沉睡在银行里。

  针对这些问题,公积金制度亟待改革,尽管国家层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之中,但不少城市已经针对市民诉求陆续迈开了改革的步子,总体上都是朝着额度更高、限制更少、审批更快、使用更灵活的方向。首要的还是必须降低公积金提取的门槛,现行的六种提取情况可以适当放宽,让更多租房一族、装修一族也方便提取。同时,还有专家建议为了解决“首付难”的尴尬,公积金也可采取预提制,只要提取者能证明确实用于购房,管理机构应该绿灯放行。

  作为一项普惠性的“互助”积金,公积金还应在地域和功能上进一步扩大范围。比如随着异地购房的情况越来越多,异地提取使用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现实是目前很多城市公积金贷款还无法异地互贷,像医保、社保等制度改革方向一样,公积金也应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联网和异地操作。

  在媒体报道中,常看到有不法机构违规从事代人提取公积金的业务。这种行为当然该严厉打击,但我们也该逆向思维,如果能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提取门槛,合理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自然就挤压了不法机构存在的空间。(张二)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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