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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纪委发文要求严禁公款杀年猪吃庖汤

2013年12月06日 13:22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市纪委下发《关于禁止公款杀年猪、吃庖汤和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快查快办、严格追责。

  《通知》要求,严禁用公款杀年猪、吃庖汤和公款吃喝、相互宴请;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食品、花卉、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追责、及时通报曝光。(本报记者 尹香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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