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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路电务段一段长受贿17万元获刑5年

2013年12月18日 09:0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改制后的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并以“强化专门检察职能,服务铁路企业发展”为主题,通报了改制以及执法办案的有关情况,其中今年查办的原南京电务段长陈辛怡等腐败案件引人注目。

  1970年出生的陈辛怡曾经是上海铁路局宁波电务段段长、南京电务段段长,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熟悉陈辛怡的人认为,他作为年轻的领导干部,他学历高,业务精,能力强,32岁时担任副段长,38岁担任正处级领导,仕途前景是光明的。可他却像很多腐败分子那样没控制住贪欲。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查明,从2009年到2013年,陈辛怡在担任上海铁路局宁波电务段段长和南京电务段段长期间,全面负责电务段工作,利用购销合同审批、产品材料准入、财务结算付款审核等方面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相关的材料供应商所送的贿赂共计17万余元,并为对方谋取私利。案发后,他主动到司法机关供述了犯罪事实,并清退了全部赃款,具有悔罪表现。今年11月份,经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辛怡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财产2万元。

  据介绍,陈辛怡案是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近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中的一起大案。据介绍,去年11月份改制后,该院前11个月已查办了6件腐败案件。

  该院检察长邱友根说,改制后的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区域涉及苏、皖、浙、沪“三省一市”的12个地级市的13条运营铁路线的部分路段,共计2600多公里。

  目前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管理,属于其直属派出院,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人事分离”模式,即人财物由江苏省检察院管理,业务上由上海铁路检察分院管理。(记者 于英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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