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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单独两孩非放弃计划生育 要与二胎政策衔接

2013年12月25日 09:3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图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会场。 朱宁宁 摄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依法有序稳妥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任茂东委员建议,适时启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时实施普遍两孩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依法有序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在政策实施后,要加强调研工作,科学分析生育人口的数据,统筹兼顾,为今后适时调整政策积累经验,逐步过渡到普遍两孩政策,不断提高我国人口的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富春丽在基层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她认为,强调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启动是最基本的。“我们在基层一线工作,老百姓认的是法,拿法跟他讲才能被认可和接受。”富春丽说。

  单独两孩政策要与二胎政策衔接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政策对象要进行细分,对一些特殊的情况要予以明确。

  吕薇委员说,现在各地的方案还不够细致。应明确与原有的二胎政策怎么衔接,一些特殊情况怎么处理。如北京解释,两孩政策不是二胎政策,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已经是两孩了,就不能再生二胎了。因此,每一个地区的政策应该明确到底什么叫两孩政策、哪些人符合这一政策。为了防止实践中出现一些问题,应该细化政策对象。

  吕薇说,还要加强相关公共服务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对大部分地区来讲,单独两孩政策对公共服务可能不会有太大冲击,但是对有些地区,符合条件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可能短期内会有一个生育高峰,对医院、幼儿园、学校的需求会提高,所以要加强对符合两孩政策人口集聚区的公共服务建设,要提早做好规划,主要包括医院、幼儿园、学校等等。

  实施单独两孩不是放弃计划生育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做好政策宣传,明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是放弃计划生育政策。

  李屹委员说,草案是对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一个重大战略调整,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草案要明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是放弃计划生育政策。其次,做好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如加强户籍管理,进一步摸清家庭人口底数,防止出现执法上的漏洞。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刘绍英说,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是鼓励生二胎,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增长仍然是我国各项资源占用的严重负担,对于生一胎的父母仍然要坚持奖励,而且应在过去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记者于呐洋)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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