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
中新社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董子畅)国家提高特扶金标准,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对于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帮助这些家庭早日摆脱精神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将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卫计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司长王海东26日在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的工作答问中表示。
12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王海东指出,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对15个省(区、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抽样调查,有80%的调查对象担心养老问题。
王海东表示,《通知》进一步提高扶助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将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此外,保障内容也更加全面。王海东指出,《通知》对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开展社会关怀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都做出了全面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