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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违规使用培训费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2014年01月03日 20: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违规举办培训活动,违规使用培训费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明确,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培训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培训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培训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存在虚报培训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转嫁、摊派培训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办法》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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