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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要让真正使用资金的城市自主发债

2014年01月08日 09:32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在《2013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认为,市政债可能成为未来城市建设融资的重要选项。在发债主体的问题上,由谁还债,就应该由谁发债。由上级政府代替下级政府来进行债务融资的模式会产生很多问题。

  上级政府代替发债本质上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融资信用进行了背书,这样地方的风险难以形成差异,也就形成不了正确的风险溢价,不仅债务风险难以抑制,而且中间也会产生寻租和腐败的空间。上级政府代为发债的话,本质上是政府代替金融市场进行选择,最终发行市政债的未必是信用好、偿债能力强的地区,也会导致偿债资金来源难以持续,反而进一步增大债务风险。

  潘功胜表示,未来市政债的发行要让真正使用资金的城市自主发债,使发债的主体和偿债主体相一致。

  近几年,平台贷款融资模式出现了一个很重要的变化——融资的期限和项目建设、收益的期限不对称,地方政府举债主要依靠的是“影子银行”,这使期限错配的问题更加严重,进而造成了融资成本、债务负担上升。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制度创新扩大资本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吸引长期资金入市。

  同时从国际经验看,应该鼓励当地人投资本地的市政债。不少国家的市政债发行,不仅要听取民意,而且当地居民也是本地市政债的一个重要的投资主体,这种结构的设计能更好地监督资金使用,防范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

  潘功胜表示,要健全跨年度预算的平衡机制。在地方政府偿债问题上要建立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对超过债务警戒线的高风险地区要限制其经费支出,也可以借鉴美国和日本的一些做法,在预算中封闭管理债务资金的偿还使用,同时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培育地方税。

  潘功胜认为,还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近几年,各级地方政府都有非常强烈的发展愿望,也形成了区域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速度的竞赛,这也引发了政府过度负债的问题,导致了政府和银行之间的博弈加剧。要真正端正地方融资行为,关键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行为真正回归到宏观调控、公共服务、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上来。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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