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税务总局查处“四风”问题案件57起 处理39人

2014年01月09日 08: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税务总局“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压缩“三公”经费15053万元、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285647平方米、清理超标公务用车737辆。全系统查处“四风”方面问题案件57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理39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了以“三清三察三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

  “三清”即:清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清理基本建设。

  “三察”即:察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察访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作风粗暴,察访“吃拿卡要报”等现象。

  “三审”即:审计“三公”经费,审计会议费,审计专项资金。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压缩“三公”经费15053万元、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285647平方米、清理超标公务用车737辆。全系统查处“四风”方面问题案件57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理39人。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将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专项整治涉及到的每一项政策、每一个标准认真落实、严格把关,整治结果公开公示制,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制、销号制。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税务总局机关已出台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绩效管理办法、治理“六多”规定、会议管理办法、局长“接待日”制度、纳税服务投诉机制、系统车辆接待出差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及人事管理方面等一批制度。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税务总局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编辑:张培坚】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