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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求县级政府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2014年01月19日 18: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19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强化省、市两级政府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责任,县级政府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意见》指出,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支持黑龙江省进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验。

  《意见》提出,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创造条件逐步下放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意见》要求,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强化省、市两级政府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责任,县级政府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盘活农业结余资金和超规定期限的结转资金,由同级预算统筹限时用于农田水利等建设。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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