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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公款吃喝被处分反升迁 媒体:难怪有人顶风违纪

2014年01月21日 09:3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郑州官员一顿饭吃掉8840元 处分仨月后调任一把手

  据1月18日新华网报道,因一顿饭公款消费8840元,河南郑州长兴路办事处主任陈增林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个月后,陈增林不仅未降,反而调任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一个刚受处分的问题干部,凭什么就吃升了?不过三个月,就由原来的二把手换了个位置成了一把手?问题官员调任一把手不是不能,而是得有一个时间过程,要看他是否改邪归正,各方面的考核是否优秀。被处分的官员这么快就被上级委以重任,凸显出干部提拔调任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

  现实生活中,公款吃喝、违规配车等违纪零成本,难怪一些官员敢于顶风违纪。在陈增林事件中,当初对其加以处分,本是责任实现的必然结果。但随后的调任,则彻底抵消了这一责任后果。与先前发生的很多“官员神奇复出”一样,官员承担责任的方式如果不能对其仕途产生任何影响,甚至还能带病提拔,那么再严厉的问责也将变得毫无用处。

  笔者看到,在媒体监督下,受处分的官员目前调离原岗位,并于1月17日被免去了相关职务。

  中共中央日前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被问责干部两年内不得升职”。如今,当地重新免去陈增林的职务,使相关规定得以落实。但笔者觉得,这件事不能到这里就算结束了。

  当初这个有问题的任命是怎样作出的?有必要进一步责任倒查。问题官员需要被问责,那些操弄伪问责的官员同样需要被问责。从个案引申开来,无论是《条例》的良好落实,还是其他各项禁令普遍持久的实施,都必须在每一个问责的环节上锱铢必较,不留任何空子。

  果能如此,还有人敢吃吗?还有人能吃升了吗?高斌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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