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追责制度将促政府信息公开升级“2.0版”

2014年01月27日 15:35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不回复、拖延办理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兰州日报》1月24日1版)。

  已经过去的201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第5个年头。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务院常务会议三次讨论审议政府信息公开议题,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两次印发文件推动此项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公开步伐明显加快,政府信息公开从单向公开的“1.0版”进入了更加互动亲民、更加注重实效的“2.0升级版”。

  什么是政府信息“2.0升级版”,就要先看看“1.0”时代的不足。首先是公开范围不明确,政府信息哪些应该公开,哪些不应公开,《公开条例》的规定较为模糊,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中无具体标准可循,自主性强,很多地方政府甚至没有达到重点列举信息的公开标准;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比较形式化,成绩宣传内容多,对群众关切的公共事务和对政府进行监督的实质性内容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明确的考核标准;四是群众参与和监督机制不完善。针对这些不足,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列出了信息公开工作9个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信息、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领域被列入9个重点领域“账单”之中。同时,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标志着政府信息公开从单向公开的“1.0版”进入了更加互动亲民、更加注重实效的“2.0升级版”。

  即将施行的《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正是这种“2.0升级版”的体现。其中的亮点是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为进行了比较详细的界定,如对不按照规定公开范围和期限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的;对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而不发布、不澄清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不回复、拖延办理,或者对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提供及提供虚假政府信息的;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等行为,将对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此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办法》也明确责任追究和处分方式。

  该《办法》的实行,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明显提升,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政府部门作风和职能转变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徐晓兵)

【编辑:李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