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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集中解决市县领导“四风”问题

2014年01月28日 12: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天公开发布。根据《方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

  《方案》确定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范围主要是:各地级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各地级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各地级市、县(市、区)党委各部委、直属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及党员。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

  《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三个“坚持”: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坚持“六个更加注重”;坚持两批活动统筹联动。其中“六个更加注重”是指,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突出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

  “四风”突出问题主要是指,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市、县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方案》要求,市、县(市、区)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

  《方案》指出,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根据时间安排。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到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根据《方案》,省委常委各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联系点。各地级以上市委常委各选择1个县(市、区)或市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市委常委同志联系指导。(记者 李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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