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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大代表呼吁开展地方立法 防治十面“霾”伏

2014年02月10日 13:40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解决大气污染问题,需要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更需要完善法律制度,以强有力的法律作为保障。”昨日,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姜玉泉等向大会提交《关于制定<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呼吁立法防治十面“霾”伏。

  现状:大气复合型污染日趋严重

  雾失楼台、十面“霾”伏……近两年,与空气质量密切相关的网络热词,以越来越高的频率出现在了人们的生活中。记者昨日采访了省人大环资委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湖南大气污染形势不容乐观,长株潭三市大气复合型污染日趋严重。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3年,长株潭三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5.3%,超标天数占44.7%,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臭氧。“大气污染治理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成为广大群众翘首以盼的民生工程。”该工作人员表示。

  对策:出台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昨日提交的《关于制定<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称,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强有力的法律作为保障,因此呼吁我省尽快制定《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议案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借鉴外省市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建议省人民政府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列入本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尽快组织开展立法工作,并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湖南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议案还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投入,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记者 周小华)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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