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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摊派资金 居民称为北方买单(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2月25日 07:39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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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志华想不通:“北方到我家门口取水,为什么我反要为他们买单?” 陈瑜|摄

  “确保东线输出干净水”是谁的责任?

  为了打消心中的疑虑,2008年起,顾志华开始了他的“民间调查”。然而,从省到市,“有关部门”能够提供给他的只有《办法》、《通知》之类的“红头文件”。而其中的一份文件不仅没有能够帮助他理顺头绪,反而使他越发糊涂起来——这份文件就是《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记者看到,顾志华提供给《中国经济周刊》的相关文件上有这样的语句——“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的治污工程部分,专款用于南水北调治污工程建设……”

  “治污”,这对顾志华来说是一个新的说法。随后,江苏省政府的又一份文件让这个说法更加清晰起来——这份文件的名称是《江苏省南水北调治污工程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07】139号)。该文指出:“治污工程基金是指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用于治污工程的部分,为确保南水北调东线水质目标的实现,地方建设主体应当积极通过市场化运作和各种融资方式筹措。”

  顾志华对此感到十分困惑。“南水北调,当然是要调出干净的水。问题是,‘确保水质目标’的责任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老百姓?这显然不合情理,因为我们喝的每一杯水中都已经包含了高昂的污水处理费!”顾志华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在四处奔走呼号中,顾志华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本《扬州供水服务指南》,在这本或因多次向人展示而早已皱皱巴巴的小册子上,记者清楚地看到,扬州市区居民的生活用水价格中明确包含每吨1.10元的“污水处理费”,占到总水价的1/3强。

  顾志华认为,一如“谁受益谁负担”,“谁污染谁治理”也应当是一项社会公理。除了按章纳税,扬州市民每天都在为维持基本生活而承担治污责任,地方政府和沿线企业的治污项目何以再向他们伸手要钱?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基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坦言,“按说治污资金不应该纳入工程投资中,但不列入工程投资,治污资金就没有渠道。”

  记者从《江苏省南水北调治污工程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看到,江苏与南水北调相关的治污工程包括江都垃圾填埋迁建、高邮造纸厂黑液储备塘清淤、贾汪大吴生态氧化塘、桃源河生态氧化塘等,而这些工程除了“江都垃圾填埋场”,许多接受采访的扬州市民表示,不知道其“身”在何处,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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