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施行 将出重招监管救助资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务院昨天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并将于5月1号开始实施。“社会救助”关系着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解决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把以前分别注定和实施的各类社会救助制度整合到了一起。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规层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
《办法》还要求建立信息核对平台,根据救助申请及获得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代为查核其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这为今后科学、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并完善退出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奠定了基础。
社会救助中,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如何保证公平、公正、让温暖真正送到需要的人身边。现在社会上存在一些“人情保”、“关系保”等“骗保”行为。比如不久前媒体曝光的,内蒙古包头一低保户吕某被曝光拥有6处房产,河南省郸城县巴集乡贾庄行政村村干部张某编造资料为自己和妻子二人办了7个低保。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对这样的行为是否有制约?民政部又将如何加强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人情保”、“关系保”徇私舞弊,以及截留,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物资等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将被停止社会救助,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介绍: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在申请流程和审核审批程序中,要进行所在社区的公示,所在地域网上的公式,保证对象审核、审定的准确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我国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逾7981万,总支出1740.3亿元。“从数据上来看,社会救助资金的支出不算少,但执行过程中怎么监管、保证这些资金到达真正需要的人手中?老百姓很关心,对此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应,将出重招监管救助资金。
李立国:对社会救助资金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社会救助资金不流失。民政部门和其他社会救助部门对于存在的错用社会救助资金的问题,过去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后依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更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以保证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好,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好。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其中的一大亮点就是,社会参与、社会救助首次以政府制度的形式提出来,对社会力量参与做了专章规定,《办法》明确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如何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发挥作用?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答有利好政策。
李立国:完善慈善机构减免税政策,使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能够享有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等政策。发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把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社会救助服务转移给社会力量承担。
对于这些利好,社会救助力量如何看待?还有什么期待?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肖隆君:我也看到了地方政府通过这样的一个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我觉得这一点对于完善社会救助的形式然后支持社会力量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作为社会组织的话我们期待在这方面能够有更多具体的一些落实。(记者李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