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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王光谦谈土地改革:应尽快明确政策思路

2014年03月07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7日电 3月7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多名政协委员作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王光谦作了题为《关于推进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的发言。王光谦在发言中称,应尽快明确政策思路,处理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问题。

  王光谦表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力、加快推进改革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但在某些领域,朝哪个方向改、怎么改?还充满争议。在全面深化改革布局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成为关键性问题。社会各方面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集体土地入市”等重大问题方面。

  王光谦建议应尽快明确政策思路,处理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问题。他表示不赞成任何企业或个人想到农村取得一块土地从事“经营性开发”,不论是从事工业、商业或是房地产,也不论是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还是使用农用地,只要符合规划,都可直接通过农村土地市场交易从集体经济组织那里获得所需土地;也不赞成入市土地范围只能限于农村已有的经营性用地,即乡镇企业用地,其他土地一律不能入市,并且经营范围也要限制。而应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度”,对改革方向的偏颇理解只会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农业根基不稳,也不利于国家建设。

  王光谦还建议尽快消除政策盲点,处理好介于“能够”和“不能”直接入市之间的“中间带”土地性质。介于“中间带”农村土地,即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土地,未来能否保留集体性质?能否直接入市?是不是可以搞房地产开发?这方面政策也宜尽早研究,尽早明确,以确保所有土地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不会造成发展隐患。

  王光谦还强调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努力做大土地“入市蛋糕”。应是统一规划、优化布局、综合整治、改造存量,以此做大“蛋糕”;应盘活农民资产,努力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宅基地的退出——流转机制和平台建设、包括抵押等在内的用益物权等重大问题与农民财产权利息息相关,应当尽早进行研究,加以明确;还应理顺利益链条,处理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与征地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与征地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做好两者之间的顺利衔接,实现征地补偿与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合理安排。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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