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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人员与审批项目要同步精简

2014年03月10日 10:2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多位委员围绕城市民族融合、行政体制改革等问题建言献策。

  防止“民族问题”

  在城镇聚集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在发言中指出,城镇化加速了人口的流动,也使更多各族群众打破过去地域上的区隔,有了更多一起劳动、一起学习、一起生活的机会。

  在此过程中,与汉族群众相比,进入城镇的少数民族群众不仅面临城乡文化差异带来的城市适应问题,还要克服民族文化差异带来的文化适应问题。我们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有利于各族群众在这一进程中增进对“共同城市市民”的认同。防止城市生活中的磕磕绊绊被“民族化”,防止“民族问题”在城镇聚集。城镇化不可避免会出现人们生活方式趋同化。因此要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弘扬,使中华民族这部分宝贵的文化基因不致流失,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被各民族共赏和共享。

  人员与审批项目

  要同步精简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天津市政协副主席田惠光在发言中说,近期,民革中央围绕行政体制改革等问题开展调研,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改革未能实现机构人员与审批项目的同步精简,行政审批权下放多取消少,有的审批权下放后下级行政部门既无人员编制也无专业审批能力,而且以项目扶持、产业规划等面目出现的“法外审批”数量并未减少;同时行政权频繁介入知识产权、企业破产等平等民商事权利主体之间纠纷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她建议,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按照“事由法定、权由法限”的原则精简行政机构,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引导富余管理人员分流至基层监管部门,特别是要充实到亟须加强的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和质量监控部门。她同时建议,实行向重点污染企业和产品质量问题多的厂家派驻专门监督员制度。(晨报记者 王歧丰 韩娜)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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