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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单独两孩”政策表决通过即日起实施

2014年03月26日 13:35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倍受关注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会议审议。按照会议议程,今天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将表决《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若表决通过,将在今天下午3点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计委等部门,公布重庆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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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修改?

  让单独两孩有法可依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什么要修改?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兰运华作了说明。

  兰运华说,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明确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总体思路、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修改条例,目的是让单独两孩政策有法可依。”兰运华说。

  修改什么内容?

  涉及单独两孩的两处

  兰运华介绍,《修正案(草案)》根据单独两孩政策,仅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两处内容作了修改。

  一是将第一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者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修改为两项进行表述,即第一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二项为“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其目的是为了突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

  二是删除第六项规定中的“烈士独生子女”和第七项“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规定,因为单独两孩政策已包括了这些规定的内容。

  三是对该条款的各项序号做相应调整。

  什么时候实施?

  表决通过即日起实施

  单独两孩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针对大家最为关心的这个问题,兰运华说,本次修改现行条例,是依法对落实单独两孩政策作出原则性规定,“单独两孩政策的具体执行则根据市政府实施方案进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部署,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形成了《重庆市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3月11日,国家计生委同意了我市的实施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按照现在的计划安排,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将表决《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若这一修正草案能够在今天上午的会议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政策。

  据起草修正案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修正案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不管怀孕的时间,只管生孩子的时间。也就是说,假如修正案今天通过,今天就开始执行,今天以后出生的单独两孩就是合法的。

  下一步怎么办?

  产假时间等都将修改

  兰运华透露,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急切期盼,建议此次采取修正形式仅对条例涉及单独两孩政策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而条例中社会反映较多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计生家庭奖扶政策、产假时间等内容,在今后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并待上位法修改明确后,再行修改。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全面修订条例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市卫计委已经启动了全面修订条例的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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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

  算怀孕时间还是出生时间?

  “我想发个言,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就是单独两孩政策尚未落地,已经有单独家庭怀上了,该咋办?”昨日上午,人民大厦八楼七会议室,分组审议现场,列席本次会议的一位市人大代表抛出了这个问题。

  “我想,这样的情况,不只一两处。现在涉及到的问题,就是是否会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位代表接着说,“一个农村户口,若算超生,即将面临一两万的罚款,城市户口更高,可能上10万。”

  常委会组成人员袁小彬说,重庆可以参照北京的做法:单独二孩在新政策实施之后出生的就算合法。此前已经怀孕但未生育、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可补办《生育服务证》,“一言以蔽之,就是政策实施后出生就合法。政策落地之前,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江财讯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单独两孩政策,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政策,通俗点说,就是在法规实施之前,符合单独政策怀上了二胎的,不予处理,“建议以新闻发布会的方式,给群众一个交代。因为这个政策国家去年底就定了,只是地方没有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说,落实单独两孩政策,也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放开单独两孩,并不是不要计划生育,不是一放就松,一松就乱。”

  他说,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后,应该完善生育政策调整后的一些措施,“也包括执行时间问题,这个政策在重庆落地,最快也是通过之日起实行。有的已经怀孕,主管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应考虑这一因素。”

  列席的人大代表提出,修正案明确了独生子女享受优惠政策,如优先考虑用工、教育、医疗、招工等。如果实施单独两孩了,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还有没有必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计划生育仍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独生子女仍该享受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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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对生育小高峰有准备吗?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可能会迎来生育小高峰,据初步预测,我市预计每年会增长4.5万新生儿,新生儿的增加,首先带来的问题便是医院产科病房会不会出现短缺?

  “单独两孩实施后会出现生育小高峰,这么多孩子出生,我市医疗机构妇产科是否能满足需求?”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进进讲述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事:上个月,他的侄女儿到市内一家大型医院生孩子,在实施剖腹产手术后,照理应住院一周再出院,但因为这家医院产科病床实在是太打挤了,剖腹产手术后在医院住了2天,侄女儿便不得不出院回家,“回家的时候,还打起消炎点滴的。”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相应的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配置是否做好了相应的准备?”高进进说,现在还未实行单独两孩,看病难、入学难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公立学校学生打挤、医院更是人满为患,在开放单独两孩后,人口增加,公共资源会吃紧。

  “相对政策的出台,我更注重政策出台后实施的效果。”高进进建议,随着单独两孩政策出台的同时,也应做好新老政策方面的衔接工作,各地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上也要随之跟进,尤其要在政策放开之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不要只注重生育公平权,而忽视了孩子出生之后,因教育、医疗资源紧缺,面临入学、就医等不公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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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子是否还是太小了?

  “单独两孩的政策很好,但我感觉步子迈得还是有点小了,应该全面放开,只要愿意生,不管他是不是独生子女,都可以生两个。”审议现场,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副主任蒋绍华说。

  接着,蒋绍华阐述了自己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建议:“之所以觉得单独两孩的政策步伐小了点儿,是基于我们国家的现状考虑的。一方面现在很多独生子女组成的夫妻,来自家庭的压力很大,基本上要承担5、6个,甚至7、8个老人的赡养义务。而另一方面,现在很多的年轻夫妻,根本已经没有了生孩子的意愿。”

  “就像我的孩子,我问他们生不生孩子,他们根本不愿意生,还要我们这些当老人的好生劝慰才行。”蒋绍华笑着说。

  蒋绍华说,他了解到,有些国家和地区鼓励多生小孩,比如新加坡,一个家庭如果生育三个小孩,国家要补贴70万元,原因就是很多年轻夫妻根本不愿意生孩子。

  “有些地方、有些家庭,你不让他生,他还要超生呢,这要让他生,还不得生出更多来?就不好控制了!”会场上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我晓得你说的那些情况,就是少数偏远的农村地区嘛,还有生了很多一直生的,目的就是想要个男孩儿。但这种人毕竟是少数,而且孩子生多了,他们自己也会感到养育的压力。”蒋绍华说。

  蒋绍华发言完毕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华荣接过了话头:“这位委员说的,我不能赞同。我觉得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独生子女才允许生二胎这个政策是合适的。全面放开的话,会带来很多问题。”

  朱华荣表示,现在就全面放开计划生育政策是不合适的,“因为一旦全面放开,它会使整个社会的人才结构和素质出现问题。大量的生育,会让人口的相对素质或者今后受教育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村人口受教育难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重庆晨报记者 任明勇 胡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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