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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将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2014年04月11日 0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1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规划》要求,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学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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