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或将扩大至地市级环保组织
2014年04月21日 15:2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四审稿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草案同时规定:“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记者 侯艳 杜希萌)
【编辑:杜雯雯】
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四审稿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草案同时规定:“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记者 侯艳 杜希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