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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长:今年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2014年04月30日 09:27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4月29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决定今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申了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明确水资源管理的三项制度: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分批启动建设100个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市、区),实行重点扶持,集中投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对排污量超过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会议决定,今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机制,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列支,不额外增加城乡居民缴费支出。赔付实行分段支付,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原则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总体支付比例不低于50%。《四川省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到2020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00亿斤以上,选择18个市(州)的90个重点县(市、区)为粮食生产能力布局规划核心区,规划产能任务680.56亿斤,主要突出水稻、玉米、小麦和马铃薯四大重点作物。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相关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了《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方案》。

  会议学习了国家赔偿法有关内容。 (记者 胡彦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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