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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务员聘任需破“铁饭碗”

2014年05月05日 15:01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年薪30万元去当聘任制公务员!”“五一”小长假过后,浙江义乌5名聘任制公务员即将上岗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义乌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在浙江开启了公务员聘任制的“破冰”之旅,打开了一条引才“新通道”,同时也打破了公务员“铁饭碗”的常规概念。此次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是从去年12月份开始。 (详见本报今日A4版报道)

  从严格意义上说,时下的聘任制公务员更多的属于“体外循环”,在很多地方并没有相应的编制界定。故而,在各地不断试点的基础上,随着聘任制公务员人数的增多,可以肯定的是,在数量庞大的委任制公务员之外,还有数量不少的聘任制公务员,并可能导致事实上的超编。

  数据显示,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当地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虽然深圳试点的分类改革聘任制,与专业技术类的聘任制还存在差异性,但不可否认的是,两者在管理模式和考核体系上,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若非本人自愿辞职,恐怕难以逃脱“只进不出”的窠臼。

  公众之所以对聘任制公务员抱有期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聘任”之下,可以随时解聘。制度设计的初衷也确实如此,但只聘不辞的结果表明,聘任制跟委任制在执行过程中,实现了某种契合与统一,背离了应有的初衷。

  时下最大的障碍在于,现行的内部考核体系,很难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个人的得失,除非犯有重大的过错而被问责,必须按规定给予“不合格”之外,“自己人评价自己人”就只是一种程序敷衍。虽然考核涉及“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和工作实绩,但除了“绩”较易量化之外,其余几个方面都很难作出科学而客观的评价。

  唯有打破“铁饭碗”,才能让公务员改革更彻底,聘任制公务员破“铁饭碗”需制度设计,别只换汤不换药,变相地沦为另一种“铁饭碗”。当务之急应尽快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让考核更客观和公正,不流于形式。在此基础上,再引入和注重社会监督的作用,让民意评价在其间扮演极为关键的角色,公务员聘任制才会真正产生“鲶鱼效应”。(唐  伟)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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