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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印发《细则》:发展党员应控制总量提高质量

2014年06月11日 13:5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细则》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发展党员应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一章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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