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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执行3%征收率

2014年06月11日 2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

  会议指出,规范税制、公平税负,有利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积极意义。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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