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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女局长携夫偷游越南 打桂林学习考察旗号

2014年07月02日 10:0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今年6月13日,有网友在蚌埠论坛里发帖称“蚌埠市龙子湖区司法局违反规定,由局长带队公款旅游,并出境到越南”。 7月1日,该区纪委在论坛里回复称,经调查,确实存在考察期间擅自游玩现象,司法局长石某携带家属,未向区里汇报出境事宜,出境到越南游玩。根据规定,纪委决定给予石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6月13日,网友“人民监督员”在蚌埠论坛里发表了一个帖子,名为《请关注龙子湖区司法局违反相关规定公款旅游》的帖子。在帖子里,网友称“请纪委关注龙子湖区司法局违反相关规定,局长带队公款旅游,并且出境到越南,这样的情况已经多次发生。 ”同时网友还贴出了多张照片,都是集体合影照,照片背景在不同地点的风景区。

  6月17日,龙子湖区纪委在论坛里发帖称,网民发帖举报后,区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成立由区纪委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展开调查工作,并将根据核实情况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了解到,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委在论坛里公开对此事进行了回复,在回复中,纪委称:经查,2010年以来,龙子湖区司法局组织的三次业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均经过组织报批。但确实存在考察期间擅自游玩现象。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的赴南京市栖霞区和桂林市司法局学习考察活动中,私带2名家属随行(费用全程自理),其中尹某某为区聘用驾驶员、石某丈夫。

  考察期间,石某一行事前事中事后都没有向区报告出境事宜,分别以普通市民身份办理护照,擅自绕道南宁违规出境到越南游玩,其中从南宁到越南至返回桂林期间的所有费用均为个人自理。上述违规行为,局长石某应负主要责任。安徽商报 苏艺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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