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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反腐更惩贪 专家建议实现上下位监督互动结合

2014年08月08日 15:13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应当把巡视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细化分类,比如大案要案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办,工作作风问题当地或本单位要抓紧改,以给被巡视地区或单位的群众以回应。此外,巡视工作还应形成全覆盖,让其不仅是反腐的猛药,更是惩贪的利器。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日前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撰文称,现代意义的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制度之一。长期以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一直是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监督缺位让权力如脱缰野马,不断有“一把手”“前腐后继”。

  巡视机构的权力由上级党委赋予,具有自上而下、身临其境、重点突出、客观超脱的特点,强有力的监督方式在制约“一把手”上具有先天优势。可以说,巡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同级纪委难以监督同级党委的体制缺陷。

  周淑真教授表示,现代国家政治是政党政治,执政党要执行好治国理政的任务,前提是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是全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健全的党内监督制度无疑是长期执政的逻辑起点。

  巡视制度之所以被党中央和社会各界重视,缘于它实行的上位监督形式是自上而下的,既充分体现了上位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又通过直接深入群众发现问题,表现为上位监督与下位监督的互动结合。

  周淑真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今后的巡视工作会继续创新,探索专项巡视,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整改落实。

  应当把巡视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细化分类,比如大案要案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办,工作作风问题当地或本单位要抓紧改,以给被巡视地区或单位的群众以回应。现在提出的“专项巡视”就是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巡视。

  巡视工作的创新还应表现在要求全覆盖并形成制度。从巡视效果看,能发现一些地区或部门长期存在并日益严重、隐蔽性强的腐败案件,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巡视制度“不仅是反腐的猛药,更是惩贪的利器”。(记者 汪红)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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