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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大代表”成赠品当检思程序正义

2014年08月13日 15: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昆山市招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其编写的《昆山招商引资之路》培训教材中提到了这样一条令人“耳目一新”的“先进经验”:“去南京、北京争取劳模指标,送给来投资的老板,国家、省里的名额不够,就评县级劳模,两年一届50个,50个不够,就100个,还不够,就200个;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送给他们一些……”(8月12日《中国经济周刊》)

  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简单地说,就是代民行使国家决定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因而,人大代表的资格获取,必须要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实行广泛的民主选举,才能让其身份既有合法性,更具有代表性,其履职也才能符合公众的利益诉求。

  然而,严肃而庄重的人大代表资格,却成了地方招商引资的福利赠品,只要你给资金投项目,便给你评选进,送劳模,甚至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为其贴金。政绩饥渴之下,地方政府在激励措施上使用了非常规手段,恰恰暴露了权力的滥用和程序正义的缺失。

  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职责,便是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政府权力实行监督,防止其走形变样而损害公共利益。然而若人大代表与权力者形成利益共同体,又如何让其发挥监督作用?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人大代表的资格可以作为“添头”而相送,自然其履职的能力也就值得怀疑。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委员履职能力低下,屡屡抛出一些奇谈怪论成为笑柄,也就不足为奇了。

  人大代表可以作为权力赠品,源于选举程序失去公义,什么人可以做人大代表,如何选举真正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其初选人的资格如何认定,都需要一整套的制度设计和程序把关,并保持选举过程的透明性、公开化和独立性。只有让人大代表的产生真正依法依规,让其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更具有“人民代表”的基本属性,堵死了一切暗箱操作的空间,其才不会成为权力的赠品和附庸。(堂吉伟德)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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